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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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邱鏡淳欠華銀9百萬 判還款
【黃錦嵐/台北報導】

  立委邱鏡淳向華南商銀借貸9百萬元,因遭往來廠商倒債,一再懇請展期續借,最後,因無法清償,竟指控親友冒貸。高院依據監察院的查核財產資料,確認邱鏡淳有這筆債務,昨日判他敗訴,應返還華南商銀9百萬元借貸款,並自九十二年八月起,開始計算遲延利息、違約金。

  邱鏡淳原是國民黨籍,去年七月加入親民黨,意圖競逐新竹縣長未果。

  邱鏡淳與華南商銀間的9百萬元借貸,是分3次進行。八十九年八月,他先借3百萬元,期限至九十一年三月;九十年九月、十月,他又先後各借3百萬元,期限至九十一年四月。

  邱鏡淳與華南商銀約定,借款年息4.5%,若逾期違約,則按20%計算違約金。

  邱鏡淳因遭到往來廠商倒債,以致財務拮据,周轉困難,因此,曾具函懇請華南商銀一再展期續借,並期望能酌降放款利率。

  可是,迄九十二年五月間,邱鏡淳還是逾期違約,連利息都無法支付,華南商銀一再催討無著之後,只好提起返還借貸款訴訟。

  訴訟中,邱鏡淳一改懇請姿態,完全否認曾向華南商銀借貸9百萬元。他說,七十九年間,確曾向華南商銀借貸3百萬元,但八十九年、九十年的3筆3百萬元,並不是他借的。

  邱鏡淳說,那3筆9百萬元借貸,應是弟弟邱鏡煇的妻弟林宗緒,夥同他的數十年好友、華南商銀職員莊榮華,共同冒貸,與其無關。

  但華南商銀檢具邱鏡淳懇請展期續借、降息的函文,並由銀行授信業務承辦人員到庭作證,證明邱鏡淳確有9百萬元的借貸存在。另一更具體的證據,是邱鏡淳自承,監察院查核申報財產時,確曾糾正他未將3筆共9百萬元借貸款項列入申報。

  承審法官因此認定,邱鏡淳所謂親友冒貸等辯詞,均非事實,無足採信。

中國時報 C2/桃園新聞 2006/07/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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